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吴丽娟 时间:2010年7月01日 00:31
东亚讯(记者 吴丽娟) 6月30日,省消协公布并点评电信服务投诉四大案例。据悉,省消协与长春市消协将于7月1日-20日组织广大消费者对长春市电信行业的服务状况开展评议活动。省消协秘书长张光宇表示,这是一场由消费者主导的电信行业服务状况评议活动,借这次评议,提出对电信服务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并拿出实际的解决方案。
评议将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不同行业人员中按不同的比例择优挑选评议员,代表广大消费者对被评议单位进行体察和暗访式的监督检查。
据介绍,这次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电信资费是否明码标价、清晰明确;是否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的现象;是否存在消费陷阱等内容。
案例一:给消费者定制服务
日前,市民刘女士在查寻话费时,发现手机每月都有一项SP服务扣费5元,自己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就来到市消费者协会咨询。经查询,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便告诉她:这是通信企业给您定制了一项服务,如果您没有要求他们提供这项服务,这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您可以要求他们把钱退回来。
对此,张光宇介绍说,目前,许多网络服务未注明收费标准,消费者一不留神就进行了一次消费,但申请成功后,便很难取消此项服务。
案例二:霸王条款
日前,市民李先生花900元购买了一个包年的无线上网卡,机站离他使用网卡的地方仅2公里,但是上网后总是掉线,有时根本上不了,多次反映到通信企业就是解决不了。
对此,张光宇介绍说,目前,通信行业的霸王条款已经让消费者吃了不少亏,其中反映最多的主要有:充值卡过期后卡内余额不退、停机期间月租费和附加业务费照收等。
案例三:话费是笔糊涂账
日前,市民王先生无意中发现自己的手机被额外地扣除了一项不合理的费用,便反映到通信企业,企业回答说:“是你自己定制了这些业务”并提供了一段录音,按照录音表述,通信企业人员曾主动打电话向他宣传所推出的一项新的服务,并告知,现在可以免费试用。但是,免费试用期满后通信企业并没事先征求王先生的意见是否需要这项服务,便擅自扣取了相应的服务费用。
对此,张光宇介绍说,按照他们掌握的情况,此类投诉主要是话费当中的网络信息费不清,资费标准未被告知,计费系统不准等。
案例四: 维权成本较高
日前,市民王先生称2008年2月28日在某公司办理了宽带业务,期限为2年,但2010年2月公司告便知:“你已欠费,现在停止宽带服务”,王先生为了不影响宽带的使用还是先垫付了80元的欠款。后经消费者协会调查了解,王先生过去使用宽带一直是包月的,但在办理包2年的业务时,就应该交纳2年的包年费和2月份的包月费,但当时的业务员既没有表述清楚也没有收取当时的包月费,导致后来提前一个月停止宽带服务,给王先生造成了一些不便。
对此,张光宇说,近几年来,关于电信方面的投诉和纠纷一直居高不下,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却要面临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的难题,为了几元或者几十元的话费,甚至请律师打官司。即使最后能拿回来,也只是多收的那部分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