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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的一天,J省S市的一家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找到了我。他是受企业领导的委托,找我帮助他们查找一位企业债务人的下落。
债务人李某某,56岁,曾是J省某厅的一位副厅级官员,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下海经商。李某某和S市这家国有企业合作了几年,欠下该企业500多万元债务。2006年该企业将债务人李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债务人偿还该国有企业560万元。
判决结果下达后到了执行阶段,债务人李某某却不知去向。起初,该企业和法院人员还能电话联系上李某某,其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到庭。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李某某干脆就换了电话,再也不知所踪了。该企业人员按照李某某的户籍地址查询,结果是人户分离,户籍中只有他独自一人,连照片都没有。
询问过该案件的细节后,我接受了该企业的委托,查找债务人李某某的下落。
根据委托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从该企业法律顾问叙述案情时获得的信息,整理此案件具有的线索: 1、李某某和该企业合作时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可能已被吊销); 2、李某某于1995年填写的带有照片的个人履历的复印件; 3、2006年李某某曾经有一部车(别人顶账给他,没有过户),颜色、车型、号牌、现在是否使用等情况未知; 4、李某某曾经有位专职司机,知道名字叫段某,其他情况未知; 5、李某某已经停用一个多月的手机号码; 6、李某某有一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其他情况未知。 调查工作开始,我们核实了李某某的公司情况和个人信息。他的公司在2006年前就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个人户籍也确实象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一样,户籍中只有他一人并且没有照片,人户分离,按照户籍上的地址根本找不到他的住所。
现在能用的线索仅仅是李某某的司机和他已经停用一个多月的手机号码了。
调查工作进行到第二天,我们用了点小“手段”,通过已经停用的手机号码确定了李某某大致的活动区域和住所位置。我带人来到他住所地,确定范围是一个高档小区——这正符合李某某的经济实力。工作进行到此虽然有了进展,可是重要的问题是:委托单位提供不出来李某某的照片,我们确定不了李某某的长相。我们手中仅有的只是李某某档案照片的复印件。
调查工作进行到第三天,我们在李某某居住的小区“闲逛”,一个脚步匆匆、穿着白衬衣、拎着电脑包的人纳入了我的视线,他的面部特征和要找的李某某档案复印件的照片非常相似,我一甩头,我手下的一名调查员轻轻的跟了上去,我也尾随其后。到了小区门口,“白衬衣”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只听到“白衬衣”对司机师傅说:“××街!......”。××街,正是已经确定的债务人李某某的活动区域,难道是巧合?!调查员开车跟了上去,可是经过两个路口就被红灯隔了开去,“白衬衣”不见了踪影。
与此同时,另一条线索上来,我的调查员找到了李某某专职司机段某的住所。我们在其住所处等待,傍晚,一辆黑色轿车开进小区,随着司机上楼的脚步声、开门声的停止,段某住所的灯亮了......
案件调查到此,李某某的司机段某已经找到,李某某还没有确定。关键是能否看到他俩聚到一起,从而才能确定李某某其人。于是,我们在司机段某开的车上做了“记号”......
调查工作进行到第四天早上,我们发现司机段某来到了“××街”的一所办公楼前,把车停到了楼下,直至中午才离开。当天没有收获,没有看到李某某。但是我们怀疑,这所办公楼可能就是李某某的办公地点。
调查工作进行到第六天中午,一个穿着“白衬衣”的中年人,出现在了“××街”的办公楼前,他匆匆地走了进去。我们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这个“白衬衣”正是我们在李某某居住的小区里见到的那个和档案照片复印件上特征相似的人!
第七天上午,我们看到了司机段某和那个“白衬衣”一起下车走进了办公楼,至此,我们确定无疑:“白衬衣”就是要找的债务人李某某!
中午时分,当“白衬衣”李某某慢悠悠的走出办公楼的时候,两名法官出现在他面前......
(注:文中地名为代号,人名皆为化名,作者为案件亲历者陈威。)
陈威探长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cnf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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