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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福尔调查公司总部接受了吉林省一家国有高科技公司的委托寻找两位“消失”的员工。
事情梗概:
2003年7月,某名牌高校毕业生张某(男)被吉林省某国有高科技公司聘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生效日期为2004年3月,终止日期为2009年3月。2004年7月,毕业生李某(女)也来到该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中,两人确立恋爱关系。 2005年6月,李某以生病为由向单位请假,随后就不来该公司上班了;两个月后,田某也从该公司“消失”了。 两人一直不来上班,该公司怀疑他们另外找了工作。由于两人的岗位都是这家高科技公司的重要职位,他们掌握着公司高科技技术的核心,公司非常着急必须尽快找到他们!
福尔调查公司接案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工作:
调查表明,李某是2005年6月25日离开长春的,到过上海、连云港等地,并与上海某集团公司的连云港公司有过联系。福尔侦探调查连云港方面的公司,却没有李某这个人。 随后的调查工作很艰难,通过特殊的调查方法福尔侦探终于确定李某在上海一家集团公司总部工作。
与此同时,福尔侦探也在对张某展开调查,张某于2005年8月12日下午离开长春,后又到过上海、苏州、泉州等地,在张某离开长春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工作并没有固定下来。调查工作陷入僵局,又一番艰苦调查一个不为人注意的线索浮现出来。
2006年11月18日,福尔侦探南下江苏,在江苏某市终于发现了张某行踪,他刚刚就职一家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优厚待遇使他丧失了诚信和道德,遗弃了培养他并且委以重任的吉林省的这家高科技企业!
调查工作结束:
2006年11月25日,一份调查工作总结送到了委托单位的手里,福尔调查公司圆满完成了调查工作。
( 后续:近日,吉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了此案,裁决被诉人张某给付这家公司违约金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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